
在南粤大地的法治建设进程中,有一位深耕40载的先行者,他亲历中国律师制度从恢复重建到蓬勃发展的壮阔历程,以敢为人先的魄力开拓行业新局,以精湛专业的素养捍卫公平正义,以心怀大爱的担当回馈社会大众。

他就是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创始人、荣誉主任江晓华,一位集“全国优秀律师”“全国优秀仲裁员”双重殊荣于一身的法治追梦人。从三尺讲台到法治前沿,从行业拓荒者到专业引领者,他用40载的坚守与践行,书写了一名法律人“只为规矩成方圆”的人生答卷,成为新时代律师行业的优秀代表。

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
破冰前行:敢为人先的行业“拓荒者”
1985年,中国律师制度刚步入恢复发展的关键时期,法治人才极度匮乏。彼时,已在教育战线耕耘多年的江晓华,响应组织号召,从中学语文教师的岗位转战法治前沿,调入新成立的广东省惠阳地区法律顾问处,开启了他相伴半生的律师生涯。这一转身,既是时代赋予的使命,更是他内心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。
“当时的律师行业几乎是一片待开垦的土地,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借鉴,一切都要从零开始。”江晓华回忆道。但教师出身的他,凭借超强的学习能力和钻研精神,迅速找到突破之道:白天跟随资深律师跑案件、摸实情,夜晚挑灯夜读钻研法律理论,周末参加法律培训和到政法学院进修。1986年,司法部举办全国第一次律师资格考试,这是对律师行业准入的首次规范检验,江晓华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的储备顺利通过,成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》实施后第一批持证执业的律师,拿到了法治道路上的“通行证”。
凭借出色的业务能力和严谨的工作作风,江晓华很快在行业中崭露头角,被破格提拔为惠州市律师事务所(原惠阳地区法律顾问处)副主任。然而,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深入,传统法律顾问处的体制机制已难以满足社会日益多元的法律需求。1992年,中国律师制度迎来重大改革,允许创办民办律师事务所,江晓华敏锐地捕捉到这一时代机遇,毅然辞去公职,创办了惠州地区第一家民办律师事务所——惠州新华律师事务所(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前身,以下简称:宝晟律所),成为地方律师行业市场化改革的“第一个吃螃蟹的人”。
作为先行者,江晓华始终以“适应国家改革开放的需要,在律师制度发展中发挥作用、树立榜样”为初心,严格要求自己。“组织相信我,让我开办律所,我就必须做到最好,成为行业标杆。”这种自律与坚守,成为他职业生涯的鲜明底色,也为宝晟律所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。如今的宝晟律所,已从最初的几人团队发展为拥有110余名员工、80余名执业律师的综合性律所,办公面积达2000平米,先后荣获“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”“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”“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”等多项殊荣,成为惠州市规模最大、综合实力最强的律师事务所之一。

中共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会议
精研笃行:公平正义的坚定守护者
律师的战场,不在喧嚣的街头,而在庄严的法庭、在厚厚的案卷、在每一个关乎当事人权益的细节里。江晓华始终坚守办案一线,以精湛的专业技能和执着的求真精神,办理了各类案件,其中多起成为全国、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例,用实际行动践行着“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”的律师执业准则。
在经济纠纷案件代理中,江晓华展现出优异的法律智慧和战略眼光。1996年,他代理惠州市某银行系列定期存单纠纷案件,涉案标的总额达2亿多元。当时,我国针对银行存单纠纷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,案件审理面临诸多法律空白。“老百姓把钱存进银行,最后因为银行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导致无法兑付,涉及金额上亿元,覆盖全国各地,但当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。”江晓华回忆道。他当时代表某银行作为被告方,深入研究案件事实,梳理同类纠纷的共性问题,带着这个问题直接去最高人民法院请示领导和专家,探讨银行该承担的责任。这类案件上诉到最高法后,公正的判决和认定,不仅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更推动最高人民法院于1997年出台《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》这一重要司法解释,为全国同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,彰显了优秀律师对法律完善的专业贡献。
江晓华认为,中国的法治一直在完善、健全和进步,但有些社会现象出现后,法律法规可能会存在滞后或空缺。“个案实践能暴露法律漏洞,为法治完善提供实践依据。”这一认知,贯穿了他的执业生涯。他先后成功代理多起疑难案件,这些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巨大的利益争议,江晓华凭借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、对案件事实的细致梳理和对诉讼策略的巧妙设计,多次帮助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,赢得了司法机关和业界的高度认可。
在刑事辩护领域,江晓华更是以无畏的担当和严谨的态度,守护着司法公正的底线。多年来,他承办了一系列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特大刑事案件,在这些案件中,他顶住各方压力,深入调查取证,严格依据法律提出辩护意见,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,也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审理。
更令人敬佩的是,江晓华在刑事辩护中创造了多个无罪辩护的经典案例。他先后为多宗案件的被告人作无罪辩护,所提辩护意见均被法院采纳,最终当事人或被判无罪或被释放。其中,广东首例律师涉嫌为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,在一审改变定性的基础上,经江晓华二审辩护成功获得无罪判决,成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、维护司法公正的典型案例。“刑事辩护是律师业务中最具挑战性的领域,但也是最能体现法治精神的阵地,只要有一丝疑点,就要全力以赴去查证,这是对当事人负责,也是对法律负责。”江晓华这样诠释自己的辩护理念。
除了诉讼业务,江晓华还将专业服务延伸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。他担任中共惠州市委、大亚湾管委会等党委、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,为地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持;为TCL、石化集团等大型企业常年担任法律顾问,助力企业合规经营;在惠州三星电子、台湾大欣集团等外资、台资企业落户过程中,全程参与合同谈判、出具法律意见,为招商引资保驾护航。“韩国三星电子进驻惠州时,要征地建厂,还需要向境外银行贷款用于基建,而外国银行要求必须有中国律师的法律意见,当时就是我为他们出具的法律意见书。”江晓华介绍道。这一经历,生动展现了律师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支撑作用,无论是外资引进、企业经营还是经济社会活动,都离不开律师的法律保障。
江晓华认为,律师应具有“善律者不讼”的品格,“这是一种很高的境界。不是遇到一点法律争议就走诉讼渠道,而是发挥律师专长,做好和解、调解工作,平息诉讼、化解矛盾,这才是律师专业素养与格局的体现,也符合和谐社会的发展需求。”他平时会引导当事人,若非必要且证据充分,便尽量不走诉讼途径,而是往调解方向努力,因此他很少代理原告进行诉讼。这既能缓解矛盾,也能减轻案件堆积的压力,是法治进步的体现。

江晓华参加第七届全国律协第一次理事会会议
深耕行业:规范发展的积极引领者
作为行业的先行者,江晓华始终认为,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不仅需要个体的专业精进,更需要完善的行业生态和规范的自律管理。因此,在专注自身业务的同时,他主动扛起行业管理的责任,在律师协会的岗位上默默耕耘,为惠州乃至广东律师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。
2003年,惠州市律师协会迎来重大改革,首次推行由社会执业律师担任会长的制度。在行业同仁的一致推选下,江晓华当选为改革后的首任会长。彼时的市律协面临“无资金、无场地、无专职工作人员”的“三无”困境,行业自律管理几乎处于空白状态。江晓华临危受命,从零开始搭建行业管理体系:四处奔走筹措资金、协调解决办公场地、招聘专职工作人员,很快建立起完善的协会规章制度,搭建起律师行业自律管理的重要平台。在他的带领下,惠州市律协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,成为连接政府、律师和社会的重要桥梁。
2013年,随着律师行业管理的深化改革,建立监事会成为完善行业自律机制的关键举措。江晓华再次勇挑重担,推动筹建惠州市律师协会监事会,并担任第一任监事长。他主导制定了监事会工作规则、行业惩戒程序等一系列制度,构建起“决策、执行、监督”三位一体的行业管理格局,为律师行业的有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。“律师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,只有行业自身规范了,才能更好地发挥专业作用,赢得社会的信任和尊重。”这是江晓华在行业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的理念。
谈及从律协会长到监事长的角色转变,江晓华坦言:“我在行业里干了这么久,有一定经验,就想为行业和社会多作贡献。担任会长时,国家实行‘两结合’管理,需要律师队伍协助政府管理,我得把会长职责做好;后来设立监事会,是为了完善行业管理制度,这些角色都是为了给律协管理、司法行政部门分担压力,没有其他目的,就是凭着热心为行业做事,从无到有搭建起相关制度和平台。”
多年来,凭借在行业管理中的突出贡献,他先后荣获广东省律师协会“行业管理突出贡献奖”“全省律师行业杰出贡献奖”等多项殊荣,成为广东律师行业公认的引领者。
作为宝晟律所的创始人,江晓华始终注重团队培养和人才梯队建设。他深知,年轻律师是法治发展的生力军,“我们这代人迟早会退出,所以必须培养人才”。宝晟律所从接案指导、职业发展、生活保障多方面关心青年律师,不仅搭建成长平台,成立青年律师委员会鼓励他们施展才华;同时给予正向引导,帮助他们规避行业不良风气的影响,树立契合国家大政方针的执业理念。
“现在青年律师面临的挑战很特殊:律师人数多但质量参差不齐,社会对律师要求高但评价和收费不成正比,还受到AI智能的冲击,生存发展空间被压缩;而机遇恰恰蕴藏其中:法治体系的持续完善,催生了大量新兴专业领域的法律服务需求,关键是要让他们认清形势,搭建可持续发展的平台。”江晓华谈道。在他的影响下,宝晟律所的许多年轻律师已成长为行业骨干,“业精于勤、人立于信”的职业信条在宝晟律所薪火相传。
江晓华在讲课
此外,江晓华还曾身兼惠州仲裁委委员、仲裁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,20年来独立办理或担任首席仲裁员审理了大量重大疑难民商事案件。在仲裁工作中,他坚持中立、公正、高效的原则,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成功化解了众多民事纠纷,促进了社会和谐,因表现突出被授予“全国优秀仲裁员”称号,成为同时获得“全国优秀律师”和“全国优秀仲裁员”两项国家级荣誉的行业翘楚。
心怀大爱:社会责任的忠实践行者
“律师不仅是一份职业,更是一份社会责任。”这是江晓华常说的一句话。“我干了几十年律师,取得了一定的成绩,就应该回报社会。帮助别人、做公益是很开心的事,也是人生价值的体现。做人尤其是做律师,特别是成功的律师,更应该有这份热心,所以我会一直坚持,也想帮到更多人。”多年来,他始终坚守公益初心,将专业优势转化为服务社会的强大力量,在法律援助、普法宣传、公益捐赠等领域默默奉献,用爱心温暖人心,用责任回馈社会。
法律援助是江晓华公益之路的重要阵地。他始终认为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弱势群体更需要法律的守护。多年来,他带头承办法律援助案件,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、残疾人、老年人等提供免费法律服务,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。在多起劳动争议案件中,他为普通劳动者维权发声,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。2018年,江晓华被授予“公益爱心律师”荣誉称号,这是对他公益实践的最好肯定。
青少年法治教育也是江晓华重点关注的领域。他深知,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,法治意识的培养要从娃娃抓起。他常常深入各中小学,为师生和家长开展多场法治专题讲座,用生动的案例、通俗的语言讲解法律知识,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。他推动设立“遵纪守法好学生宝晟律师奖学金”,以激励学生遵纪守法、崇德向善,用实际行动为青少年撑起成长的法治蓝天。此外,他还长期资助贫困学生,帮助他们圆求学之梦,用爱心传递温暖与希望。
深入基层普法,助力乡村振兴,是江晓华公益工作的又一亮点。他积极担任村(社区)法律顾问,定期深入基层开展法律讲座和宣传活动,为村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,帮助化解邻里纠纷、土地争议等基层矛盾。针对农村群众法律知识薄弱的现状,他参与编写通俗易懂的普法手册,用接地气的语言解读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,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。“基层是法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,只有让老百姓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,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。”江晓华如是说,亦如是做。
江晓华的公益精神也深深影响着宝晟律所的全体成员。在他的带领下,宝晟律所在法律援助及公益法律服务方面成绩斐然:不仅担任惠州多家公益协会的法律顾问,为广大弱势群体无偿提供法律援助,还积极为驻军提供法律援助,全力支持部队建设;广大律师积极加入惠州志愿者队伍,深入学校、工厂、农村,广泛进行普法宣传;成立劳模创新工作室,带头践行律师的社会责任。宝晟律所也先后荣获“公益爱心律所”“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”等多项公益类荣誉称号。




荣誉证书
初心如磐:法治信仰的终身笃行者
“规矩成方圆”是江晓华的座右铭,更是他执业生涯的行为准则。作家邓仕勇所著的《只为规矩成方圆》,恰是对他这一信念的生动诠释。在这部记录江晓华人生经历与执业历程的著作中,江晓华表示,“心苦”是心里的“心”,不是辛劳的“辛”。意思是工作虽然费心劳累,但追求的是规则和公平正义。这种要求体现在每一个案件、每一件事里,不管是办案、参加活动还是评议事件,都要讲规矩、守原则、有正气。“做律师要有职业道德,法律人要有底线,我做人做事始终不忘初心、不忘本。”
在江晓华看来,一名优秀的律师必须具备三个基本品质:“第一是专业品质,要严格依法行事,身体力行;第二是传播法律,让大家形成遵守法律的共识;第三是成为行业楷模,不管是做人做事、看待问题还是处理事情的方式,都能让别人学到东西,起到榜样作用。”这三点,既是他对优秀律师的定义,也是他自身的真实写照。
风雨兼程数十载,江晓华收获了无数荣誉:“全国优秀律师”“全国优秀仲裁员”“惠州市律师行业卓越贡献奖”……2008年,他作为全国优秀律师代表受到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,这份荣誉不仅是对他个人的肯定,更是对整个律师行业的激励。但在江晓华看来,这些荣誉都不及当事人的一句感谢、社会的一份信任来得珍贵。“律师的价值不在于获得多少荣誉,而在于为社会做了多少实事,为法治建设贡献了多少力量。”
如今,已过花甲之年的江晓华,依然保持着年轻时的工作热情和严谨态度。每天提前到办公室梳理案件,认真接待每一位当事人,耐心指导年轻律师,周末还常常加班研究疑难案件。“我不是主动找事做,而是闲不下来。一方面是想不断学习、丰富自己;另一方面是想惠及他人,能帮到别人,也算为社会作贡献。”他笑着说,“只要身体允许,我就会一直做下去,法治之路没有终点,守护公平正义是一辈子的事业。”
在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深化的今天,江晓华对律师行业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:“法治进步和国家发展是同步的,国家越发展,对法律和法治水平的要求越高。现在大家都有依法治国、依法治省、依法治市的共识,政府和社会都需要律师的专业支持,律师也能通过提供专业指引发挥作用,这种双向的良性协作,正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动力。不管是惠州、广东还是全国,只要形成‘都需要法律、都追求法治进步’的共识,律师行业就能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,取得更大进步。”
40载法路躬行,一辈子初心如磐。江晓华以躬身践行的执业生涯,诠释了一名律师对法律的忠诚、对职业的敬畏、对社会的责任。他是法治建设的参与者、推动者,更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、传递者。从开拓创新的破冰者,到精研业务的守护者,从行业自律的引领者,到心怀大爱的奉献者,江晓华在每一个角色中都交出了精彩的答卷。
江晓华的坚守与担当,不仅照亮了无数当事人的维权之路,更激励着一代又一代青年律师投身法治事业。正如他在《只为规矩成方圆》一书中所写:“法治之路虽漫长,但只要每一位法律人都坚守初心、砥砺前行,就一定能让规矩成方圆,让公平正义的光辉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。”这,既是江晓华的心声,更是他对法治中国的深情期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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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责编 李媛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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