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“闽广荔枝,西凉葡萄,未若吴越杨梅。”古人笔下的杨梅,本是“初疑一颗值千金”的时令珍果。然而近日福建漳州曝出的“药水杨梅”黑幕,却让这一口酸甜成了消费者心头的隐痛。
工人坦言“自己一口都不敢吃”的杨梅,却大批量发往浙江、上海等地。脱氢乙酸钠——国家明令禁止用于鲜果的防腐剂,配上甜度高达蔗糖8000倍的“三无”添加剂,就这样堂而皇之地浸泡出“又大又甜、久放不烂”的毒杨梅。消费者吃进肚子里的是伤肝伤肾、干扰内分泌的风险,黑心商家赚到的是昧心钱。
更令人愤慨的是,这并非技术落后的无奈之举,而是明知故犯的恶意欺诈。送检备几筐好货,监管一走继续泡药。面对查处,竟反问“别家不都这样吗”?当“行规”沦为坑害消费者的共谋,当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金字招牌被少数“老鼠屎”玷污,损害的不仅是一个年产值超10亿的产业,更是数万本分果农的心血和整个食品安全的信任基石。
《论语》有言:“见利思义,见危授命。”市场经济固然追求利益,但绝不能突破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的道德底线。食品安全法高悬,监管之手不能总靠媒体暗访来推动。日常巡查的漏洞、全链条监管的缺失,亟需用“零容忍”的态度和“全覆盖”的行动来填补。
守住一口鲜果的纯粹,就是守住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唯有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,让监管长出“牙齿”,才能让杨梅回归自然本味,让消费者不再“谈梅色变”。
【责编 李媛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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