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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——世界哲学的多重维度

——湖南省哲学社科将“安文化研究”成果立项 安在世界哲学的多重维度

《中华英才》半月刊网 作者:安夫 2025-08-21 12:11

引言:“安”作为哲学范畴的普遍性与特殊性

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2015年将“安文化研究”列为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立项,既彰显了这一议题的学术价值,也凸显了其对当代社会发展的现实意义。

在人类文明的漫长演进中,“安”始终是一个贯穿东西方哲学传统的核心议题。从个体心灵的安宁到社会秩序的稳定,从人与自然的和谐到文明存续的根基,“安”以其丰富的内涵成为不同文化语境下哲学思考的共同指向。

“安”的语义学内涵具有跨文化的共通性。在汉语中,“安”由“宀”(房屋)与“女”构成,本义为“女子在屋内”,引申为“安全”“安定”“安宁”,既包含物质空间的保障性,也蕴含精神状态的稳定性。在西方语言中,“安”(如英语“peace”、拉丁语“pax”)源于对冲突终结的期待,既指向个体内心的平静,也关联着群体间的和解。这种语义上的共性,揭示了“安”作为人类基本生存需求的普遍性——无论何种文明,都将“安”视为存在的理想状态。

然而,不同哲学传统对“安”的阐释又呈现出鲜明的特殊性。中国哲学以“安身立命”为核心,将个体之安与天地之道相贯通;西方哲学从“认识你自己”出发,探索心灵安宁与理性秩序的关联;印度哲学则以“涅槃”为终极安宁,追求对烦恼根源的超越。这些差异并非对立,而是人类对“安”的多元探索,共同构成了世界哲学中“安”的理论图谱。本文将从跨文化视角出发,系统梳理“安”在不同哲学传统中的多重维度,揭示其内在逻辑与当代价值。

一、中国哲学中的“安”:从心性修养到宇宙秩序

中国哲学对“安”的思考,始终围绕“人如何在天地间安身立命”这一根本问题展开,形成了从个体心性到社会伦理、再到宇宙秩序的完整体系。

(一)儒家:“安仁”与“安人”的伦理贯通

儒家将“安”视为道德实践的核心目标,主张通过修身达致“安仁”,进而实现“安人”“安百姓”的社会理想。孔子提出“仁者安仁,知者利仁”(《论语·里仁》),将“安”与“仁”紧密结合:真正的仁者能在道德实践中获得内心的安定,这种安定并非外在条件的产物,而是源于对“仁”的自觉坚守。孟子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想,提出“反身而诚,乐莫大焉”(《孟子·尽心上》),认为通过反躬自省达到真诚无妄的境界,便能获得至高的快乐与安宁。这种“安”不依赖于外在的名利得失,而是植根于人性本善的内在确信。

在社会层面,儒家以“礼”为“安”的制度保障。荀子指出“礼者,正身也;师者,正礼也。无礼何以正身?无师吾安知礼之为是也?”(《荀子·修身》),强调礼是个体行为的规范、社会秩序的根基。从“克己复礼”到“为政以德”,儒家将个体的心性之安与社会的秩序之安相贯通,形成“修身、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”的安治之道。《大学》提出“知止而后有定,定而后能静,静而后能安,安而后能虑,虑而后能得”,清晰展现了从“知止”(明确目标)到“安”(心灵安定)再到“得”(实现价值)的逻辑链条,凸显了“安”在儒家实践哲学中的枢纽地位。

(二)道家:“安之若命”与“与道合一”的自然之安

与儒家强调伦理建构不同,道家主张“安”源于对自然之道的顺应,反对人为造作对本然状态的破坏。老子提出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”(《道德经·第二十五章》),认为“安”的本质是回归自然本性。“重为轻根,静为躁君……轻则失本,躁则失君”(《道德经·第二十六章》),通过强调“静”与“重”,揭示了“安”作为存在根基的重要性。在老子看来,社会动荡、人心不安的根源在于“有为”,唯有“无为而治”,让事物回归其自然本性,才能实现“安”的状态——“我无为而民自化,我好静而民自正,我无事而民自富,我无欲而民自朴”(《道德经·第五十七章》)。

庄子进一步将“安”提升到精神自由的层面,提出“安之若命”(《庄子·人间世》)的生存智慧。面对人生中的不可控因素(如生死、祸福),庄子主张“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,德之至也”,这种“安”并非消极认命,而是通过对“命”的深刻体认,超越外在境遇的束缚,达到“哀乐不能入”的心灵境界。在《大宗师》中,庄子描绘了“古之真人,不知说生,不知恶死”的状态,这种对生死的安然态度,正是“与道合一”的体现——当人意识到自身与宇宙大化同体,便能在无常变化中保持内心的安定。

(三)法家与墨家:“安”的制度建构与功利维度

法家与墨家从不同角度补充了“安”的实践维度。法家以“法”为“安”的保障,商鞅提出“利天下之民者莫大于治,而治莫康于立君”(《商君书·开塞》),认为通过明确的法度与君主权威,可实现社会的稳定有序。韩非进一步强调“法不阿贵,绳不挠曲”(《韩非子·有度》),主张以法治消除社会冲突,使“官不敢枉法,吏不敢为私”,最终达成“国安而治”的目标。这种“安”虽以工具理性为核心,却为中国古代社会的秩序构建提供了重要支撑。

墨家则从功利主义出发,以“兴天下之利,除天下之害”为目标,将“安”与“利”相统一。墨子提出“天下不安”的根源在于“交相恶”,故主张“兼相爱,交相利”(《墨子·兼爱中》),认为唯有消除等级差别、互利互爱,才能实现“国家富,人民众,刑政治”的安定局面。墨家对“安”的理解更贴近底层民众的生存需求,强调物质保障与社会公平对“安”的基础性作用。

(四)中国哲学中“安”的整体性特征

综上,中国哲学中的“安”呈现出鲜明的整体性特征:个体之安与社会之安、自然之安相贯通,形成“身—家—国—天下—天地”的安和体系。这种“安”不是静态的稳定,而是动态的平衡——儒家强调“和而不同”,道家主张“周行不殆”,都揭示了“安”在变化中保持稳定的辩证内涵。正如张载在《西铭》中所言“民吾同胞,物吾与也”,中国哲学始终将“安”置于天人一体的视野中,这一传统为当代处理人与自然、个体与社会的关系提供了重要启示。

二、西方哲学中的“安”:从心灵宁静到理性秩序

西方哲学对“安”的探索,始终与“理性”“自由”“秩序”等核心范畴紧密关联,形成了从个体心灵到城邦秩序、再到世界和平的理论脉络。

(一)古希腊哲学:“心灵安宁”的理性奠基

古希腊哲学将“安”(ataraxia,心灵宁静)视为哲学的核心目标,主张通过理性认知消除心灵的困扰。苏格拉底提出“未经省察的人生不值得过”,认为心灵的不安源于对“善”的无知,唯有通过辩证法探索真理,才能获得灵魂的安顿。柏拉图进一步将“安”与“正义”相联系,在《理想国》中提出“正义即灵魂的各部分各司其职”,认为个体的心灵安宁与城邦的秩序稳定,都源于理性对欲望与激情的统摄。

亚里士多德则从“幸福”(eudaimonia)的角度阐释“安”,认为真正的幸福是“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”(《尼各马可伦理学》)。这种“安”并非被动的平静,而是主动践行理性德性的状态——“沉思的生活”作为最高的幸福,正是心灵通过理性把握永恒真理而获得的终极安宁。

Hellenistic时期的伊壁鸠鲁学派与斯多葛学派,对“心灵安宁”展开了更系统的探讨。伊壁鸠鲁认为,心灵的困扰源于对死亡的恐惧与对欲望的执着,主张通过“节制欲望”“认识自然”获得“无纷扰”(ataraxia)。他指出“快乐是幸福生活的始点和终点”,但真正的快乐并非感官的放纵,而是“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纷扰”。斯多葛学派则提出“顺应自然”(live according to nature)的原则,认为自然是理性的体现,心灵的安宁源于对“命运”的接纳与对“德性”的坚守。爱比克泰德在《手册》中写道:“困扰人的不是事物本身,而是人对事物的判断”,强调通过理性重构认知,摆脱外在境遇的控制,达到“不动心”的安定状态。

(二)近代哲学:“社会契约”与“永久和平”的秩序探索

近代西方哲学对“安”的思考,从个体心灵转向社会秩序,核心问题是“如何在多元个体的冲突中构建稳定的社会秩序”。霍布斯在《利维坦》中描绘了“自然状态”中“人对人是狼”的战争图景,认为个体为摆脱“孤独、贫困、卑污、残忍而短寿”的生存状态,必须通过社会契约将权利让渡给“主权者”,以换取生命与财产的安全。这种“安”以牺牲部分自由为代价,却为现代国家的合法性提供了理论基础。

洛克则在《政府论》中提出更温和的观点,认为自然状态并非完全的战争状态,而是存在“自然法”的约束,但由于缺乏公正的裁判者,个体权利仍面临威胁。因此,人们通过契约建立政府,其目的是保护“生命、自由与财产”这三大自然权利。洛克强调政府权力的有限性,主张当政府违背契约时,人民有权反抗,这种对“安”与“自由”平衡的探索,深刻影响了现代民主制度的构建。

康德进一步将“安”的视野扩展到国际层面,在《永久和平论》中提出实现世界和平的三大准则:“每个国家的公民体制都应该是共和制”“国际权利应该以自由国家的联盟制度为基础”“世界公民权利应限于以普遍的友好为其条件”。康德认为,永久和平并非空想,而是通过理性建构的“道德义务”,这种基于“普遍法则”的和平观,为现代国际关系中的“安全观”提供了哲学基础。

(三)现代哲学:“存在之安”的异化与重构

现代西方哲学对“安”的思考,更多聚焦于工业文明下人的异化与存在的不安。海德格尔提出“此在”(Dasein)的“操心”(Sorge)本质,认为人在存在中始终面临“被抛性”与“可能性”的张力,这种张力既带来焦虑,也蕴含着“本真存在”的可能。真正的“安”并非消除焦虑,而是直面“向死而生”的有限性,在对存在的领悟中获得“诗意的栖居”。

弗洛姆在《逃避自由》中分析了现代社会的“安全悖论”:人摆脱了封建枷锁获得自由,却因失去既定的意义框架而陷入孤独与不安,进而通过“逃避自由”(如服从权威、追求消费)寻求虚假的安定。他认为,真正的“安”源于“积极自由”——通过爱与创造性劳动,与他人、与自然建立真实的联结,在自主与关联的平衡中实现存在的安顿。

法兰克福学派对工具理性的批判,进一步揭示了现代社会“安”的异化:科技进步带来了物质生活的安全,却导致精神世界的空虚;社会秩序的稳定以压抑个体的批判意识为代价。马尔库塞在《单向度的人》中指出,现代社会是“没有反对思想”的单面社会,人们在“舒适的不自由”中丧失了对“真正安宁”的追求。这种批判提醒我们:“安”不仅是物质层面的保障,更是精神层面的自主与超越。

三、东方其他哲学传统中的“安”:超越与和解的路径

除中国哲学外,印度、日本等东方文明的哲学传统,对“安”的探索呈现出独特的超越性与和解性特征,丰富了“安”的理论内涵。

(一)印度哲学:“涅槃”与“梵我合一”的终极安宁

印度哲学将“安”的终极形态指向对“苦”(dukkha)的彻底超越。佛教认为,人生的本质是“苦”,其根源是“贪爱”与“无明”(无知)。通过“戒、定、慧”三学,断除烦恼,证得“涅槃”(nirvana)——一种“不生不灭、不垢不净、不增不减”的终极安宁。原始佛教的“四圣谛”(苦、集、灭、道)以“灭谛”(涅槃)为核心,主张通过“八正道”实现心灵的解脱,这种“安”并非外在环境的改变,而是内心烦恼的彻底根除。

大乘佛教进一步提出“烦恼即菩提”“生死即涅槃”,认为终极的安宁不在生死之外,而在对“空性”(sunyata)的体认中。《金刚经》所言“应无所住而生其心”,揭示了“安”的真谛:不执着于外境与自我的虚幻分别,在缘起性空的觉悟中保持心灵的清明与自在。这种“安”是动态的,在积极入世中实现出世的超越,如菩萨“不为自己求安乐,但愿众生得离苦”的精神,将个体的安宁与众生的解脱相统一。

印度教则以“梵我合一”(Brahman-Atman)为“安”的终极境界。《奥义书》提出“ Tat Tvam Asi”(你就是梵),认为个体灵魂(Atman)与宇宙本体(Brahman)本质同一,人生的不安源于对这种同一性的遗忘。通过瑜伽修行与智慧观照,破除“摩耶”(maya,幻象)的遮蔽,实现“梵我合一”,便能获得永恒的安宁。这种“安”超越了生死轮回(samsara),在与终极实在的合一中消除一切分别与冲突。

(二)日本哲学:“侘寂”与“和”的生存美学

日本哲学对“安”的理解,融合了中国儒家、道家与本土神道教的思想,形成了以“和”为核心、以“侘寂”(wabi-sabi)为特质的生存智慧。“和”(wa)是日本文化的根本精神,既指人际关系的和谐,也包含人与自然的共生。江户时代的山鹿素行提出“和为贵”,将儒家的“礼”与日本的“武士道”相结合,主张通过克制自我、尊重他人实现社会的安定。

“侘寂”作为日本独特的美学与哲学概念,揭示了“安”在不完美、无常中的呈现。它欣赏事物在时间中自然老化的质朴之美,接纳生命的残缺与短暂,主张在对“当下”的体认中获得安宁。茶道大师千利休将“侘”融入茶道,通过简朴的茶室、粗陶的茶具,创造一种“无求于外,自足自安”的境界,这种“安”不依赖于外在的奢华,而源于内心对“本真”的回归。

西田几多郎的“纯粹经验”哲学,进一步从理论上阐释了“安”的主体性基础。他认为,真正的实在是“纯粹经验”——未被主客二分割裂的直接体验,“安”便存在于这种与实在的直接契合中。在“绝对无”的境界中,个体超越自我中心的局限,与宇宙生命融为一体,获得“大安心”的状态。这种思想既吸收了佛教的“空观”,也融入了西方的现象学,为现代社会的“安”提供了一种主体与世界和解的路径。

四、“安”的多重维度:从个体到宇宙的和谐图景

综合不同哲学传统的探索,“安”呈现出从个体到宇宙的多重维度,这些维度相互关联,共同构成了“安”的完整内涵。

(一)个体之安:心灵与身体的和谐

个体之安是“安”的基础维度,包括心灵安宁与身体健康的统一。中国哲学中的“修身”“养气”,西方哲学中的“心灵宁静”,印度哲学中的“禅定”,都强调通过心性修养达到内心的安定。这种安定并非对外在环境的消极适应,而是对自我本质的自觉——儒家的“仁心”、道家的“自然本性”、佛教的“佛性”,都是个体之安的内在依据。

同时,个体之安离不开身体的安康。《黄帝内经》提出“阴平阳秘,精神乃治”,将身体健康视为精神安宁的前提;古希腊的希波克拉底主张“身体的平衡是健康的基础”,与东方思想不谋而合。现代医学也证实,心理状态与生理健康存在密切关联,“安”的实现需要身心的协同与平衡。

(二)社会之安:秩序与正义的统一

社会之安是“安”的中观维度,体现为个体间、群体间的和谐共处。儒家的“礼治”、法家的“法治”、西方的“社会契约”,虽路径不同,但都以构建稳定的社会秩序为目标。这种秩序并非僵化的等级制,而是包含着正义的原则——儒家的“均无贫,和无寡,安无倾”(《论语·季氏》),墨家的“兼相爱,交相利”,康德的“普遍法则”,都强调社会之安必须以公平、公正为基础。

现代社会的“安”更凸显多元包容的特征。亨廷顿的“文明冲突论”警示我们,忽视文化差异的秩序构建将导致新的不安;而费孝通提出的“各美其美,美人之美,美美与共,天下大同”,则为多元文明下的社会之安提供了中国智慧——真正的安定不是消除差异,而是在尊重差异中实现“和而不同”。

(三)宇宙之安:人与自然的共生

宇宙之安是“安”的宏观维度,指向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。中国哲学的“天人合一”、道家的“道法自然”,强调人是自然的一部分,破坏自然必然导致自身的不安;印度教的“梵我合一”将自然视为神圣本体的显现,主张对自然的敬畏与保护;西方生态哲学的“深层生态学”提出“生态自我”概念,将个体的安宁扩展到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。

工业文明以来,人类中心主义导致了严重的生态危机,也使人类陷入“生存安全”的焦虑。联合国《人类环境宣言》指出:“人类既是他的环境的创造物,又是他的环境的塑造者”,这一认识标志着人类对宇宙之安的重新觉醒——只有将“安”的视野扩展到整个地球生态系统,才能实现文明的可持续发展。

五、现代性语境下“安”的挑战与重构

进入现代社会,“安”的内涵与实现路径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,也催生了新的理论探索与实践尝试。

(一)现代性对“安”的消解

科技理性的膨胀导致“安”的异化。工具理性将一切事物纳入计算与控制的框架,“安”被简化为“风险防控”“安全指数”等可量化指标,忽视了精神层面的安宁需求。社交媒体的普及带来了“数字焦虑”——个体在信息洪流中失去了内心的平静,虚假的“点赞”与“关注”取代了真实的情感联结,导致“群体性不安”的蔓延。

全球化的深入使“安”的边界模糊化。传统的“国家安全”概念难以应对恐怖主义、气候变化、公共卫生危机等全球性挑战,“非传统安全”问题凸显了“安”的相互依存性——没有哪个国家能独善其身,“安全困境”的破解需要超越民族国家的狭隘视野,构建“人类命运共同体”。

(二)“安”的现代重构路径

在理论层面,跨文化对话为“安”的重构提供了思想资源。中国哲学的“和而不同”与西方的“多元包容”相结合,形成处理文明冲突的新范式;佛教的“缘起性空”与生态哲学的“系统思维”相呼应,为生态安全提供了伦理基础;儒家的“修身”与积极心理学的“正念”实践相融合,开辟了个体心灵安宁的新路径。

在实践层面,“安文化”的建设需要制度与价值的协同。湖南省将“安文化研究”立项,体现了地方层面对“安”的重视——通过构建“安”的价值体系(如家庭和睦、社区和谐、生态安宁),将哲学层面的“安”转化为具体的社会治理实践。在全球层面,“人类命运共同体”理念的提出,正是对“安”的普遍性与关联性的深刻把握,为解决全球性安全问题提供了中国方案。

结论:“安”作为世界哲学的共同追求

纵观世界哲学传统,“安”虽呈现出多元的理论形态,却始终指向人类对美好生活的共同向往:个体层面的心灵自由,社会层面的正义和谐,宇宙层面的共生共荣。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对“安文化研究”的立项,不仅是对本土哲学资源的发掘,更是对这一人类共同议题的回应。

在全球化与现代化的背景下,“安”的实现既需要汲取不同哲学传统的智慧,也需要立足现实进行创新。儒家的“仁爱”、道家的“自然”、西方的“理性”、佛教的“慈悲”,这些思想资源并非彼此隔绝,而是可以通过对话形成合力。正如雅斯贝尔斯所言,人类文明的“轴心时代”虽各自独立,却共同为人类奠定了精神基础;在新的“轴心时代”,对“安”的探索将成为不同文明对话的纽带,推动人类走向更具包容性的安定未来。

“安”的哲学不仅是理论的思辨,更是实践的指引——它提醒我们

,真正的安定不在于外在条件的完美,而在于内心的自觉与责任的担当:对自我的接纳,对他人的尊重,对自然的敬畏,对文明的守护。这既是古老智慧的现代回响,也是人类面向未来的必然选择。

作者简介:

安夫, 国家安全文化专家,中国“安文化”创始人, 全国安全生产书画展创始人,世界“安文化”理论体系创始人,韶山毛泽东书法艺术研究会艺术顾问,毛泽东国际日筹备组秘书长。

【责编 李媛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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