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政之所兴在顺民心,政之所废在逆民心。”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,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,更是决定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的根本力量。奋进新征程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,必须牢牢站稳人民立场,完整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把“问计于民”汇聚民智的前置路径与“问绩于民”检验成效的后置标尺贯通融合,构建起集民智、聚民力、惠民生、验民效的完整治理闭环。
问计于民,既是科学决策的源头活水,也是“从群众中来”的实践载体。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深刻揭示,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,更是精神财富和实践智慧的源泉。我们党百年奋斗的伟大历程反复证明,每一项重大改革的突破、每一个发展难题的破解,无不源于对群众智慧的尊重与汲取。问计于民,绝不是简单的“走走形式、听听意见”,而是要真正放下架子、扑下身子,以“小学生”的姿态拜人民为师。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深入田间地头、企业车间、社区楼栋,与群众坐一条板凳,在家长里短中倾听诉求,在街谈巷议中汲取智慧。问计于民既要问“干什么”,聚焦群众急难愁盼,找准工作的发力点;更要问“怎么干”,吸纳群众“金点子”,用好群众“土方子”,将群众的朴素意见转化为科学决策的“金钥匙”。只有这样,才能使各项政策举措接地气、通下情、合民意,确保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同频共振、无缝对接。
问绩于民,是“到群众中去”的价值标尺,也是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“时代是出卷人,我们是答卷人,人民是阅卷人。”衡量一切工作的是非得失,最终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,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,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。问绩于民,就是将评判权、监督权、打分权真正交给群众,以群众的“好差评”作为干部的“正衣镜”、政绩的“度量衡”,这正是“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”理念的具体体现,也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必然要求。现实中,个别干部工作满足于“做了”而非“做好了”,忽视了群众的真实感受;有的政绩观错位,把“痕迹”当成“实绩”,把“过程”当作“结果”,搞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,表面上热热闹闹,实则群众无感甚至厌烦。究其根本,就是缺少了“问绩于民”这一关键环节。真正的政绩,从来不是写在报告上的漂亮数据,也不是挂在墙上的荣誉奖牌,而是刻在群众心坎的口碑,是写进一方大地的实效。从“金碑银碑不如老百姓的口碑”到“群众满意是最高标准”,都深刻昭示着脱离群众评价的政绩是无源之水、无木之本,唯有经得起历史、实践和人民检验的实绩,才是最过硬、最长久的政绩。
把问计与问绩相结合,是辩证统一的实践闭环,筑牢长期执政的群众根基。问计于民是干事创业的前提与基础,聚焦事前谋划,解决“决策方向对不对、推进路径准不准”;问绩于民是履职成效的检验与反馈,着眼事后复盘,回答 “发展成果好不好、人民群众满不满意”。没有问计于民,干事便会脱离民意、脱离实际;缺少问绩于民,履职极易偏离初心、滋生虚功。只有将二者统筹贯通、双向赋能,才能实现谋划有民智、成效有民评、整改有靶向。
将“问计于民”与“问绩于民”落到实处,不能停留在口号上,必须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、固化于制。要厚植为民情怀,深刻践行“人民至上”价值理念,答好“为了谁、依靠谁、我是谁”的根本命题,摒弃官本位思想、树牢民为本理念,从心底愿意倾听群众呼声、接受群众评判。要健全常态化制度化配套机制,构建完整的民意吸纳和履职评价体系,一方面把问计于民嵌入政策制定、项目实施、改革推进全链条,拓宽听证座谈、网络征集等民意收集渠道,另一方面将群众满意度设为考核硬指标,用好实绩公示、群众评议、问责激励等措施,让群众评价成为根本导向。要锤炼求真务实工作作风,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,坚决纠治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杜绝作秀式、盆景式走过场,做到问计求真、问绩求实,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。要持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本领,善用“群众语言”交流协调,精准收集群众真实想法,对零散民意去粗取精、系统梳理,切实把群众智慧转化为发展思路、把群众反馈转化为整改动力,不断增强科学、民主、依法决策的综合能力。
(供稿单位:甘肃省渭源县委组织部)
【责编 李媛】
人民网2026-07-21
《中华英才》半月刊网2026-07-13
人民网2026-05-07